前不久(2012年12月28日),朝廷的橡皮图章(全国人大)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,通过了网络实名制的立法,全称是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(草案)》。今天转载若干相关的网文和网友评论,让大伙儿看清“朝廷搞网络实名制”的本质。
★实名制不可能保护网民信息安全 @ Solidot
在官方媒体连续十多天渲染网络信息安全威胁之后,人大常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通过了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,并在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。该决定的审议过程实行严格保密,不仅未向公众征集意见,而且仅审议一次便表决通过。而此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,一般要经历二审或三审。
政府的借口是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,但实名制根本无助于信息安全,反而创造更多隐患。若实名制完全实施,中国超过5.5亿多网民的个人信息将全部登记,包括各个网站、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内,全国大概会有上百万人可以轻易接触这些信息,很难控制监守自盗。资深评论人谢文认为,“这就好像在建起一个庞大的火药库后,防护措施只有一张纸那么薄,里面还有一百万人正抽着烟。”
曾经实行实名制的韩国网站就发生过严重的信息泄露问题。今年八月,韩国宪法法院裁决互联网实名制违宪,认为实名制阻碍了用户自由表达意见,而违法留言没有因为实名制而减少。
★网络实名制立法是一种懒政思维 @ 华尔街日报
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议案,而代表中央权力机构的几大媒体,连续多日发布评论抨击所谓“网络乱象”,要求网络不能做“法外之地”,各界开始揣测是否会立法强制要求用户后台实名发言,并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影响。
官方对网络实名制的解释依然是诸如保护隐私泄漏、防止商业欺诈、制止网络谣言等,但这与公共舆论的关注焦点偏差过大。公众所注重的,是在这个独立媒体极其匮乏的国度里,网络作为大众对权力的重要监督平台,是否会受到压制。政府既然要求公民放弃自己匿名发言的公民权利,用立法方式确定和拓展公权力的边界,自然应当解释其正当性。然而,官方这些脱离公众焦点的说法,很难得到后者的理解与支持。
而民间亦有不少误解,不少评论认为,该法案的出台,与近期接连通过网络舆论扳倒雷政富等低层官员有关,“网络反腐”引发“过度监管”。这套说法,实乃高估网民作用所致。虽然网上时常爆出一些令监管部门不快的消息或事件,但尚在可控范围之内,且并无恶性增长趋势,并不足以诱发应激反应。
网络实名制,并非灵机一动,而是监管部门的长期既定路线。早在2003年以前,笔者在与新闻办等部门开会交流时,网络实名制、先审后发等等理念就已常被提起,其立法可行性调研应当更早。在这10多年里,几乎每年都会提出类似实名监管的严控要求,虽然无法律规定,但也制定了相当数量的法规,下发了诸多文件,包括对大型门户言论越界的扣分处罚,网络聊天信息备案和关键词监控,禁止法院受理网络言论、帐号被删相关案件,关闭一些拒绝合作的站点等。对给监管造成麻烦的发言者,会采用喝茶、警告、甚至劳教等措施。这些措施的震慑力,并不比立法实名注册更小。虽说立法似乎层次更高,但在中国,法律是否执行、执行到什么程度,依然看监管部门和利益受损者的博弈。
法案若通过,严格实行实名在技术上并无太大问题──身份证号码验证,已先期应用在很多网络游戏上。但在用户贡献内容的论坛和网站上使用,会比较严重地影响用户体验,令这些站点的利益大幅受损。它们会使用各种方法反对或绕过监管。而监管者并不能从用户实名中受益,没有执行政策的动力。现有的各种监管手段完全可以准确定位到网络发言者,强制后台实名对监管机构来说,完全是多此一举。这也是前几年类似规定无法真正执行下去的原因。维稳体制下的执行机构,当然希望对社会控制得更加牢固与深入。然而,这个社会已经到了连菜刀都要实名的程度,还能在何处再进一步?即便真能再进一步,除了招致嫌恶,又有何意义?
在后台实名这类更加严格的监管下,普通用户的行为,确实会发生变化。首先可以明确预测的后果,是更多的自我审查。虽然在目前的制度下,用户早已全部纳入监控,无论是否实名,都不影响有关部门直接定位到人,但若是用户自己意识到这一点,会有更多的自我设限。一部分发言将被阻止,有些可能是不负责任的传谣,但也有很大一部分,是合法的监督言论,仅因用户担心被报复和麻烦,而无法释放。这种妨害用户表达的措施,固然是让监管者省了一点心,但同时人们的不满与仇视将与日俱增,属于懒政思维。
而对坚定的政治反对者,这套监控体制会影响“转世党”的存在,当他们被打入另册后,不但可能被删掉帐号,而且会面临无法用“黑户”身份证注册的困境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的声音会很快消失在视线可及的地方──但那和现在又有什么区别呢?由于不停地被删号,在微博这种需要积累关注者的地方,被压制的反对者也许并不在乎招惹麻烦,但他们无法在这种机制下获得话语权,其言论只能在很小的范围进行传播,丧失了受到公共舆论关注的可能性。
也就是说,后台实名这类监管手段,仅仅是对早已被剥夺了话语权的这些人的进一步剥夺,影响不是很大。因为发言在被阻止后,这些试图发言的人们不会消失,也不会停止交流,而会去寻找监控者视线之外的地方继续传播,那些信息将如同地下的河流一样,在监管者和普通用户完全看不到的地方流淌。他们会使用更隐蔽的手段,比如翻墙到国外的网站,或者使用更新颍的网络信息服务,甚至通过线下聚会来进行交流。相反,这类政策更容易伤及的是普通用户,令他们反感。同时,愿意服从,被纳入监管体系的大型网站,反而会大幅度地减少收入。
另一方面,在微博这一形式崛起后,我们可以发现,真正能够影响公共舆论的群体──名人、大V、意见领袖们,正式浮出水面,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。他们通过自己的社会地位或长期公共发言的名声积累,天生就能获得无数的关注者,攫取话语权。而这些能够掀起风浪,发动舆论传播,给监管者造成真正麻烦的各界名流,反而个个都是实名,难以受到这个政策的影响。
总而言之,网络实名制推行的最大困难,依然是缺乏合理的论证,罔顾民意。对监管者来说,实施的好处不大,动力不足,却招致仇视。而对民众来说,一方面正常的用户因受限而不满,另一方面,纳入监管的商业站点,由于严厉的监管措施,利益大幅受损。这些困难决定了即便立法通过,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,政策也会因为受到严重阻力而无法执行。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利益受损的大型站点,它们会在公共舆论中保持沉默,将由此产生的矛盾冲突放到台面下解决。十几年来通过不断博弈而成的现行网络监管模式,充分考虑到了各方利益,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惰性。因此,笔者认为中国整体网络的状况,并不会因此事有太大变化。
★魏武挥: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破产 @ 经济观察报
大部分人在网上如果被人恶言相向,可能都会有这样的念头:这家伙究竟是谁?大部分人在看着例如BBS里的污言秽语时,可能都会这样想:如果这些人是实名的,大概就不会那么放肆了吧?实名制的起源,基本上就在这两个想法中产生。
韩国是一个互联网渗透率高达七成以上的国家,可见它的网络社会之发达。它也是全球第一个推行实名制且推行得最彻底的国家。早在2002年,它的15个政府部门就开始实施实名制,到了2005年的狗屎女事件(一女子由于未清理宠物狗在地铁里的排泄物而遭网民人肉与攻击,导致此女患精神疾病),实名制推向民间开始进入立法阶段。2007年,信息通信部正式出台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案。而韩国人气女星崔真实自杀,更是使得此项法案的支持率大升。从时间顺序上,我们可以看到,网络实名制并不是仓促之间拍拍脑袋的想法。必须承认的是,韩国政府也是小心翼翼的:从2002年的政府先行,一直到2007年才开始立法。
但如此长时间的试探,几起引发全国人民关注的因网络攻击而遭受不幸的事件,却抵不过一次隐私泄露。2011年7月,韩国两个大型网站被黑客侵入,3500万用户(也就是 95% 的韩国网民)资料外泄。这起事件直接动摇了韩国实名制的基础。虽然行政安全部8月提议取消实名制但遭到信息通信部抵制。也许是巧合,2011月黑客再一次出手攻陷某游戏网站,1350万玩家信息泄露,韩国政府终于退让:限制网站收集和登记用户身份证行为,实名制实质上宣告结束。
作为一个互联网极其发达、政治制度实行民主化的西式国家,在早期网络实名制得到巨大的拥护,是值得玩味的——相较之下,很多国家的这种动议并没有高比例的民意支持。在我看来,这和韩国的集体主义盛行有关。
韩国是一个很“团结”的国家(民族),在亚洲金融风暴时,甚至有国民出售黄金(而不是囤积以图保值)帮助国家渡过难关。为了一个整体的利益考虑,韩国人可以委屈乃至牺牲自己。这是东方所谓儒家文化圈很典型的特征,只是韩国的特征过于突出罢了。
在这样一种集体主义感召下,为了一个净化的网络环境,韩国国民能够在实名问题上所谓“为大局着想”就不奇怪了。而这种集体主义观念,也恰恰为韩国政府所利用。在韩国专栏作家金宰贤看来,实施网络实名制,就是执政党大国家党企图控制网上舆论。韩国记者李成贤进一步推断,由于内阁中大国家党占有绝对多数,民意上只要稍加支持,这种实名制法案的出炉,并不困难。
但集体主义精神在个人利益遭到切肤之痛时便很快败下阵来,那就是隐私泄露。集体主义精神再强的韩国人,恐怕都很难忍受自己的信息被非法窃取。如果说大多数人对政治冷感,对政府控制舆论这件事感受不深的话,那么个人信息一旦外泄,随之带来的十分具体的不安全感无疑大幅增加。大国家党即便在内阁占有多数,面对民意的转向,不得不重新考量实名制。
事实上,韩国几个研究机构的数据也显示,实名制其实对它所意图解决的问题起不到多大作用。首尔大学的研究表明,诽谤跟帖数量从实名制实施前的 13.9% 下降到后来的 12.2%,下降幅度微弱之至。另一项由信息通信部自己参与的研究显示,恶意帖仅仅减少 2.2%。而反过来的数据则是——同样来自首尔大学的研究——网络论坛平均参与者从2500余人锐减到不到800人。这些研究的数字告诉了民众:你们所期望的净化至少通过实名制是完全不可得的,倒是会让更多的人在网上选择沉默——即便沉默,个人信息依然有可能被窃取。
于是,在相对客观中立的研究支持下,在个人利益的直接被侵犯下,在大国家党不得不获取民意支持以保住执政地位下,全球首个实施实名制的韩国,宣布放弃了这项看上去很美好实则一点用处都没有的网络监管体系。
★齐奥塞斯库“打字机执照”与中共“实名制” @ 看中国
现在中国大陆特别流行实名制,不过,这在共产党国家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。上个世纪80年代初,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颁布的《大罗马尼亚打字机法》大概就是典型一例。
根据该法,每一个罗马尼亚的公民、企业、事业、机关、学校等单位,凡拥有打字机必须要得到警方的许可,领取使用执照;要成为打字员也必须照此办理,并且要将所打字的样品同时上报。如果打字机需要修理,其使用者及其打字机都需要更新执照。任何继承打字机的罗马尼亚人,都必须将此上交政府当局,或寻求取得使用它的资格;如果不把打字机的键盘上交警方,即使损坏的打字机也不得私自处理,否则严加处罚。
在那个尚不知电脑为何物的时代,齐奥塞斯库这样做的目的,显而易见就是要控制舆论,钳制思想,让所有企图危及其安全的因素消弭于无形之中。究其根本原因,是其恐惧人民对政权的不满。
三十年后的中国,打字机早已为电脑所取代,而3.4亿的网民、210个网站和超过一亿个博客更是让谎言满天飞的中共欲“钳”之而后快。于是中共颁布了一项新的措施:网络实名制。即要求任何人上网都不能匿名。据称“实名制”是为了防止网民在网上“散布谣言”、“制造恐慌”和“恶意侵害他人名誉”等,但其目的与当年的齐奥塞斯库并无两样。
而除了实行网络实名制,中共政府还推行手机实名制,甚至在某些敏感时期连购买菜刀都要实行实名制。尤为可笑的是,今年5月,西藏拉萨市政府不仅对打字复印业营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而且还推出了打字复印业主实名制度。也就是说,在复印业主接受印件时,对单位委托复印的,应依据托印单位出示的凭证,登记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经手人姓名、印件名称及数量;个人托印的,应登记托印人的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件编号及印件名称。如果出现问题,公安机关除对打字复印店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查封外,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复印业主的法律责任。
看来,中国人的自由是越来越少了,网络发言要实名,购买手机要实名,连复印个东西都要登记,难道不是滑天下之大稽?这不正说明中共的恐惧心理日益加深吗?
中共在怕什么呢?也是,做了那么多的坏事,能不害怕吗?当然是害怕曾经的谎言被揭穿,害怕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真相。而网络、手机、复印机正是传播真相的媒介。在中共看来,无论机器还是人,都只能成为替极权者歌功颂德的工具,绝不可作为民众揭露事实真相的武器。因此只要将这样的媒介封锁住,就能够达到阻止真相的目的。老百姓不知道真相,中共就可以继续保有权力;而保有权力的中共就可以再继续欺骗百姓。
只是中共也只是一厢情愿。随着海外破网软件的推出,越来越多的人们还是透过“翻墙”了解了什么是谎言,什么是真相。可以说,网络业已成为中共的一块心病。
而且,共产极权者无法了解的是,人们向往自由的思想是永远无法被钳制的。即便在没有网络、实行《大罗马尼亚打字机法》等严密封锁措施下的罗马尼亚也曾不乏勇敢的反抗者,如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、来自罗马尼亚的穆勒就拒绝与其秘密警察合作;在今天的中国,虽然中共的封锁力度更甚于以往,但一个个勇者如高智晟、胡佳、郭泉、陈光诚、谭作人、力虹等,秉持着良知并身体力行地以自己的精神魅力感召着世人。
二十年前,齐奥塞斯库领导下的罗马尼亚极权统治在人民的怒吼声中被埋葬。那么,同样迫害民众的中共政权难道不会有这一天吗?或早或迟罢了。
★本届人大快结束了,为什么还要制定法律? @ 一五一十部落
(编程随想注:“一五一十部落”整个网站在2014年3月被真理部查封了,这篇文章的原始链接已经【失效】)
目前处于换届之际,党组织的换届已经告一段落。但是,人大、政协、以及国务院机构的换届,却尚没有完成。
在这个阶段,按常理,无论是人大、还是政协、以及国务院,都不会制定重大政策或法律,而是将重大政策与法律的制定交给下一届人大或政协。
公民网上言论自由,应该是国家重要法律。这种法律,与其它方面的法律,如婚姻法、物权法、民事诉讼法、都是十分重要的法律。是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。
按常理,这样的法律,要么是本届人大前两三年,就应该制定,并为比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尤其是广大网友的意见;要么是等下一届人大建立之后,才制定。
可是,这次却没有这样。在雷政富事件暴光,以及张辉任职存在用人唯亲现象最近再次遭到网民议论之后,几家官方媒体,尤其是《人民日报》,发表匿名文章(他们在报纸发文,居然也不用实名!)批评互联网存在着诸多问题。一周之后,马上就召开人大常委会,制定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。
我不明白,这样的法律,为什么不迟一段时间制定?两三月后,新一届常委建立,他们会有更多的时间,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、尤其是互联网广大网友的意见,同时研究其他国家的有关做法。使这部法律更成熟一些,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,激发整个社会的思想活力;同时尽量减少言论失实造成的社会负作用。
而我们现在,在新旧人大常委会交接班之际,用一个多星期时间,就制定出事关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、事关整个中国今后生机活力的法律,是不是不太妥当?是不是有意造成木已成舟的事实,把这届常委会的意志,强加给下一届常委会?如此匆促地制定一部法律,中国这三十年来,是很少有过的,在国外,也是极其罕见的。是不是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?
★网友评论
体制改革之前 什么亲民为民都是表演
言论自由之前 什么真相真理都是谎言
司法独立之前 什么公平正义都是扯蛋
军队国有之前 什么保国为民都是愚弄
人民富裕之前 什么盛世崛起都是意淫
奴隶站立之前 什么复兴强大都是装逼
公民觉醒之前 什么民主自由都是云烟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官场却是法外之地
公民要建实名档案,官员不必公开财产
钓鱼岛是中国的,房屋土地不是自己的
外国的世袭是可耻的,天朝太子党是光荣的
正当防卫要判死刑,贪污上亿只留党察看
这是个什么样的国家? 这是个什么样的执政党?
刚手机弹出新闻,人大通过了“加强互联网保护的决定草案”,今后网民必须实名注册。
我正好翻到卢梭的这段话——
当国家濒于崩溃,只能以一种残破不堪的形式苟存的时候,当卑鄙的私利厚颜无耻地披上神圣的公共福利的外衣时,公意就沉默了。
萧锐:
此轮所谓“网络法治化”,支持闭门立法的言论被放大,站台央媒连篇累牍,批评声音则多被屏蔽。
王护士长有句话说得透彻——“进入法制轨道,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;要把这事变成案子,他就是观众了”。
用目前某站台文章的标题则是——“网络没法治,现实就没法儿治”。
张泉灵:
仔细想想,为什么他们会对微博新媒体恨之入骨,不断夸大微博里一些虚假信息影响力,甚至以钓鱼方式造假以证明微博之需被监管?
其实他们怕的不是谣言,谣言有什么可怕的?
言论自由流动的环境里,任何虚假信息都会在交叉比对中失去活性。
可怕的其实是真话,而且不受控制,这才是他们恐惧的!
徐昕:
【网络实名制 VS 官员财产匿名】
全国人大审议《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》,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,即推行网络实名制。
而官员财产公示,叫了几十年,有关部门仍声称“条件不具备”。
冉云飞:
污名化网络和实行网络实名监管,难掩压制言论自由之实。
网络上真有言论影响力的人,基本早已实名。想通过实名制来恐吓人们对言论自由的追求,只不过是幻想。
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深知言论自由,事关他们的利益和尊严,而不是只有写作者才需要的东西。
恐吓对民众不再有效时,言论自由的时代必将到来!
【《人民日报》社论为何不实名?】
近日,《人民日报》连篇发文,要求网络实名制。
撇开言论自由不说,请文贵报评论员文章为何不实名?
文革时期,该报惯用伎俩就是发表匿名文章打黑棍子。
请问哪个国家的主流报刊发表评论文章不署真实姓名?
连篇累牍,连个姓名都不留,还有脸让咱们网民实名?
【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失败】
实名登记给网络黑手大开方便之门。2011年7月韩国门户网和社交网被黑客攻击,3500万名用户信息外泄(韩国总人口5000万),包括姓名,生日,电话,住址,邮箱,密码、身份证号码。
黑客侵入私人邮箱,盗用他人账号,窃取信息,挖人隐私,带来史无前例的安全危机,韩因此决定废实名制
【不愧是伟光正】
一提网络实名快如闪电,一提官员财产公示就摸石头。
【网络实名制前,官媒先实名制】
且不论言论之自由,近日官媒相继大力提倡实名制,我们双手赞成。
但作为官方媒体该垂先示范,将评论文章及报道规范起来,率先施行实名制?
杜绝使用“本报评论员”或笔名发表文章。
请在报道中将“有关部门/有关专家/有关领导/广大群众/一小撮人”都实名制!
抓出一个雷政富,千万个雷政富在紧张。
网络你太得罪人!眼中钉,肉中刺,不拔出你,贪官难道等死?
你要言论自由,老子就讲法治,以法治你。
起草权,审订权,核准权,解释权,司法权,都在我五个指头掌握之间,你就等着有法可依,执法如山吧!
谁敢说你言论不自由了,你尽管吼“奥黑,下课!”没人管你丫的。
人民日报日日刊登,央视新闻天天报道!
如此宣传对网络的紧急立法的直接动因是什么?
——网络反腐
多年来,官员财产实名制只见楼梯响,不见人下来——因为大部分人大代表抵制,一直无法通过。
现在人大很快就制定了网络实名的决定草案。真是雷厉风行。
这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样一个问题——网络是腐败分子的天敌!
杀光天下的公鸡,就能阻止黎明到来?
真为它们的智商感到担心...
菜刀都实名了,网络实名怕什么?!
家家都有菜刀,怕什么?!
当大家都不怕的时候就该它们怕了!!!
连政府部门都经常不能实名(所谓的“有关部门”)的国家却要推行网络实名制,真是一个笑话!
刚刚通过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五条,要求监控网络信息,采取“停止传输”,“消除”,“上报”。
其适用范围居然是“网络服务提供者”,而不是信息发布平台,则从QQ、微信到电子邮件,都属于此列。
这等于把监控摄像头从街头铺到了卧室,大张旗鼓地强制网站成为秘密警察,恶法,这是历史的反动!
开始封老百姓的口了,网络一立法,就回到文革年代了,说话都可以治你罪,这是典型的开历史倒车。
人家往前发展,咱们往回走。如梁启超所说,我国万事不进步,唯独“防民之术”乃突过于先进国,此真可为痛哭也!
要这么搞,还不如前台也实名。否则马碧们在前台噘着腚,脑袋却在后台捂着。
我想知道那些人大代表们的名单,以及他们都是谁选出来的!!!
要网络实名了,感觉象鼻孔被人强迫挖了一样恶心
俺博客上,和本文相关的帖子(需翻墙):
“对抗专制、捍卫自由”的 N 种技术力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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